广东出台31条措施壮大农村经营主体,专家认为:需要更大胆的土地改革!

2023-09-01 08:13:03来源:南方农村报

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对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8月29日,《广东省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发布,内容涵盖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村创业扶持力度等5大方面,包含鼓励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31条具体举措。

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胡靖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完善政策配套和完善村集体产业服务平台等方面,《措施》的出台是一个很好的开端,广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从幕后到台前,村集体需要发挥更大作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措施》提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作为股东,依法出资设立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胡靖表示,这表明村集体经济组织终于从幕后走到了台前,意味着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是控股股东,也可以是参股股东,直接成为市场主体参与经营。但村集体的主要责任是为村内的农户、农场、合作社和企业等提供平台和服务。村集体的服务可以收费,也可以以服务入股方式参与企业分红,从而提高村集体收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由此村集体可以提供更加全面和周到的服务,在村内形成良性循环。

胡靖认为,广东大多数村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匮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缺乏完备的村庄创业平台,而这样的平台只能由村集体提供和维护。据其研发的FADS数据库,广东行政村平均面积超1.1万亩,平均户数约880户。他指出,这些独立经营的农户和村内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都需要依靠村集体提供的平台和服务才能正常运转。

“如果道路、水利、污水处理等公共问题无法解决,农村经营主体很难经营顺利。”胡靖提出,以水利为例,一条灌溉渠通常涉及几个村或几个镇,其管理和维护并不是某一个或者几个经营主体可以解决的,需要由村“两委”和各级政府协调解决。另外,村集体对全村资源情况最为了解,因此也只能由村集体对全村的山水林田湖草等进行统一规划,并根据资源禀赋制定村内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振兴必须是有序的,而不是紊乱的。村集体的这类经营、服务到位了,农户等经营主体的经营就会顺畅,生产成本就会下降,他们各自就可以在市场环境中大展宏图。”《措施》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5条等就提到了多种可供选择和探索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模式。

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需要更大胆的土地制度改革

《措施》提出:“积极培育精深加工企业,引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胡靖表示,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因为很多农户的农产品收起来后都是在自家院子里进行简单的初加工,导致初加工的标准难以统一,损耗也比较大。但如果在村里建起加工基地,提供初加工服务并配套建设仓储、物流等设施设备,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加工质量,降低加工成本,让出售的农产品更加新鲜,同时还能给村里的劳动力带来就近就业的机会。

胡靖认为,加工业会孵化出很多市场主体。目前,建设乡村加工基地最需要解决的是用地问题。一个加工车间、一个冷库、一个办公楼、一个停车场,加起来需要的用地不会超过5亩。但是现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很难批下来。可行的办法是允许村里通过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要求,将村内闲置的宅基地进行整合、置换。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建设用地难题,还可以通过复垦增加耕地。这需要得到政府相关国土部门的配合。只有解决了建设用地的问题,村里的加工企业才可能孵化出来,那些有技术有经验的人才回到村里才可能有“用武之地”,“三产融合”才可能落地成为现实。

承包地的细碎也需要深化改革。胡靖认为,当前的承包地制度已经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孵化和发展。广东农村每户农户可能都有好几块耕地,多的甚至几十块,而且还完成了确权登记,但规模加起来只有几亩。耕地、林地的极度细碎化,导致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很难发展。家庭农场最少需要一二十亩土地,龙头企业的种植规模可能达到上千亩。这么多的土地涉及的农户非常多,也非常复杂。和这些农户挨家挨户进行谈判需要投入非常高的时间和资金成本,而且还会面临农户反悔的风险。因此,不从根本上解决土地问题,经营主体即使形成,也难免诸多顾虑。

“支离破碎的土地不可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胡靖指出,广东应该更大胆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要保障承包户的利益,尊重他们的意愿,也要推进农用地的规模化、连片化经营,“确股不确地就是可操作的方法”。

完善“软件”配套,新措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措施》还提出广泛开展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惠农税收政策,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全程网办等举措。在胡靖看来,这些和土地改革探索一样,都是政府需要继续完善的“软件”设施。

“培训要成体系,要将依靠经验的农民通过正规化、体系化的培训转变成为专业性的职业农民。”胡靖认为,对农民的农业技能培训需要进一步结合不同地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传授特定的种养技能,如在云浮就应该针对南药种植等方面建立职业培训的“农校”。

胡靖同时认为,这几年广东乡村振兴的“硬件”建设非常成功,但在“软件”配套上还有所欠缺。政府下一步应该加强对农民培训、技术推广、土地制度改革和建设用地灵活调配等的支持,消除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创业的难点、堵点。胡靖认为,当前鼓励返乡创业,需要创造好的服务环境、好的创业平台。“这样,经营主体就会像雨后春笋一样萌发出来,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自然水到渠成。”

【记者】李国华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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